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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党员管理
编辑:朱国秋 通讯员: 摄影: 审核: 时间:2013-01-01 点击:

1、什么是流动党员

流动党员是指因辞职、辞退、落聘待岗、学习进修、讲学、科研、科技开发、挂职锻炼、出国(境)和学生毕业后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等原因,脱离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工作学习单位时间较长的党员。

2、学校党委对流动党员管理的规定

(1)个人填写《流动党员登记表》,由基层党组织审核、盖章。基层党组织管理流动党员的负责人要保留一份,登记者自留一份,交组织部一份。

(2)登记人准备一张照片、持盖章后的登记表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流动党员证。

(3)党支部要对流动党员进行教育,明确超过六个月不缴党费、不与党组织联系者要按自动******的办法进行处理。

(4)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预备期内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对预备党员定期考核,符合党员标准的要按期转正,不符合党员标准的应及时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已过预备期的流动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5)流动党员的党费交到原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各基层党组织每年年底要对所有流动党员进行参加组织活动、缴纳党费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在流动党员证上签字盖章,并对检查情况做好记录。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时,流动党员证应收回。

3、流动党员外出后,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怎么办

党员外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不出示《流动党员活动证》,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4、流动党员怎样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流动党员原则上都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具党员证明信和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原则上回原单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原单位党组织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确有正当理由和实际困难不能按期返回的,待他们返回后及时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