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南林委〔2019〕65号
关于做好2019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级党组织,淮安校区党工委,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9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全校处级干部(含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
根据《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只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参加考核,评定为称职等级:(1)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不满半年;(2)由学校同意派出学习、培训、进修、被借调等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学校同意外派、挂职干部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病、事假或出国探亲累计超过半年者,只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不参加本年度考核,不定等级。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具体为:
德。全面考核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主要包括政治素质、政治纪律、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等。
能。全面考核干部履职尽责情况,主要包括工作思路、政策水平、执行能力、组织领导等。
勤。全面考核干部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主要包括勤勉敬业、恪尽职守、责任担当、甘于奉献等。
绩。全面考核干部坚持正确政绩观,主要包括履职尽责、创新举措、工作成效、群众满意度等。
廉。全面考核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主要包括清正廉洁、秉公用权、遵纪守法等。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程序为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等级评定、结果公示和结果反馈等环节。
(一)个人总结
处级干部根据本单位(部门)职能职责、个人岗位职责、年度目标任务和廉洁自律要求等,撰写书面总结,做述职述廉报告,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的“干部考核”系统填报《南京林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其中,处级领导干部在个人总结中要自查履行“一岗双责”和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情况。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由群众测评(权重50%)、同级互评(权重20%)、校领导测评(权重30%)三部分构成。
1.群众测评
教学单位:以学院(含体育教育部)为单位,进行群众测评。其中,竹类研究所合并至生物与环境学院进行群众测评;林学学部合并至林学院进行群众测评;林业工程学部合并至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进行群众测评;林产化学与材料国际创新高地运行管理办公室合并至化学工程学院进行群众测评。
机关部门及部分直属单位:依工作性质相近分类分组开展群众测评。①党群组: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统战部,纪检监察机关,工会,机关党委。②学生工作组: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创新创业学院,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③教学科研组: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科技处、科技开发服务部、军工项目办公室,人文社科处,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教学评估办公室、高等教育研究所,期刊编辑部,现代分析测试中心。④行政管理组: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含结算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基建处,保卫(部)处,离退休工作处,校友工作办公室、学校基金会秘书处,博物馆(筹)、档案馆,信息中心。
独立测评单位: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含工程培训中心)、白马基地建设办公室,南方学院,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淮安校区等分别在本单位内部进行群众测评。
测评会参加人数须不少于应参会人数2/3。处级领导干部在测评会上进行述职、述学、述廉,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同级互评
根据工作相近原则同级分类互评。
(1)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互评。
(2)机关部门及部分直属单位按分组在组内处级干部互评。
(3)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与行政管理组、资产经营公司、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单位处级干部互评。
(4)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与党群组处级干部互评。
(5)各教学单位党委副书记与学生工作组处级干部互评。
(6)各教学单位副院长(副主任)与教学科研组、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含工培中心)、白马基地建设办公室、图书馆等部门单位处级干部互评。
(7)淮安校区、南方学院处级干部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归入相应组别进行互评。
3.校领导测评
校领导对全校处级干部进行测评打分。
(三)等级评定
处级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优秀等次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处级干部总数的20%。学校党委根据民主测评和平时掌握情况,由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处级干部考核等级。
(四)结果公示
考核优秀个人名单在校园内网公示。
(五)结果反馈
考核结果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负责反馈。考核对象如有异议,可向考核办公室申请复核。考核办公室在调查了解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党委常委会复议。
四、考核组织与分工
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考核工作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组下设考核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
考核工作组成员及分工如下(★者为本组联络员):
第一组 王培君 高晓琴 张 华 王 瑾★
考核单位(部门):党群组、轻工与食品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第二组 李维林 侯 波 陈养彬 胡潇潇★
考核单位(部门):实验室与基地建设管理处(含工程培训中心)、白马基地建设办公室、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第三组 张 红 高 健 曹海峰 徐晔晗★
考核单位(部门):图书馆、化学工程学院(含林产化学与材料国际创新高地运行管理办公室)、风景园林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第四组 缪子梅 金 钢 吴菱蓉 董 波★
考核单位(部门):林学院(含林学学部)、体育教育部(体育运动中心)、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第五组 张金池 李国芬 徐登伟 洪 琰★
考核单位(部门):行政管理组、生物与环境学院、竹类研究所
第六组 聂永江 马 平 彭 斌 韩艺飞★
考核单位(部门):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资产经营公司、土木工程学院
第七组 勇 强 薛 冲 唐 萍 常 晓★
考核单位(部门):教学科研组、理学院、南方学院、淮安校区
第八组 周乃贵 周 纯 徐新洲 陈汝雅★
考核单位(部门):经济管理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
第九组 王海艳 李 锋 蔡志敏 程 宁★
考核单位(部门):学生工作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含林业工程学部)、外国语学院
五、考核时间与安排
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3日(具体安排见附件2)
六、有关事项
1.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统筹安排和认真组织好民主测评会议,协助考核工作组做好民主测评和参加机关测评人员相关工作。
2.各单位、各部门于2020年1月6日前将纸质《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交由各考核工作组汇总后报送党委组织部办公室(地点:老图书馆415室;联系电话:85427361)。
附件:
1. 南京林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样表)
2. 2019年度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3. 2019年度处级干部考核民主测评表(样表)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18日
下载:关于做好2019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OA发布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