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级正职空缺岗位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工作的通知
南林委组〔2018〕23号
各有关党组织,各有关单位(部门):
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王维等49位同志为有关正科领导岗位考察对象。现将考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6月29日-7月2日
二、考察分工
第一组(负责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审计处、实基处、国教院、林学学院)
组 长:孙学江
成 员:姜 琪 李 倩 赵伶睿
考察对象:孟晓轲 方彦蘅 钱 玲 徐 刚 刘倩如
张 莹 葛云芝 应晨希
第二组(负责学工处、离退休、材料学院、化工学院)
组 长:薛 冲
成 员:黄 红 缪 菁 吕明磊
考察对象:刘 铁 孙慧卿 唐荣宁 田 斌 陈汝雅
蔡慧妍 金永青
第三组(负责校办、保卫处、机电学院、土木学院)
组 长:李 东
成 员:唐 萍 祝 晓 王 琪
考察对象:洪 琰 肖 岩 江 涌 刘雪莲 何文龙
潘玉芹
第四组(负责研工部、研究生院、教务处、高教所)
组 长:杨志奎
成 员:管亚军 徐灵兮 刘 聪
考察对象:陈 晨 施 婧 葛 昊 盛江梅 何兴芳
刘 鹏 高江勇
第五组(负责财务处、资产管理处、招标办、经管学院、人文学院、体育部)
组 长:周 纯
成 员:刘子超 董 波 狄 娇
考察对象:陈 喆 杨 婧 游继红 夏 磊 洪春奇
李雪菲 徐红梅
第六组(负责基建处、后勤党委、后勤处、后勤服务总公司、信息学院、生物学院)
组 长:李 锋
成 员:蔡志敏 常 晓 梁子瑜
考察对象:张 希 周 颖 狄昌文 李亚军 曾 箭
韩自存 王 维
第七组(负责园林学院、理学院、艺术学院、家居学院、轻工学院、交通学院)
组 长:高 健
成 员:李新宇 孙芹菊 张晓丹
考察对象:麻婷婷 杨 含 李 靖 徐晔晗 王湘宁
梁有旺 韩盈施
三、考察内容
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和岗位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四、考察办法
1.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组织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教职工填写《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表》,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
2.个别谈话。教学单位的个别谈话范围为:党政工团负责人、科级及以上干部、教职工党支部书记、系主任、实验室主任,总人数不少于15人。机关等个别谈话范围为:所在部门科级及以上干部(若部门职工人数较少,本部门全体职工均参加个别谈话)、服务对象代表,总人数不少于15人。
五、相关要求
干部考察是一项严肃、重要的工作,考察结果是校党委评价、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请各考察组和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单位(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1.各考察组需主动与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或单位(部门)联系,商定好个别谈话等相关工作。
2.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或单位(部门)需向考察组提供考察对象近年来工作表现(800字左右)、个别谈话人员名单,准备谈话地点,安排一名联络员,协助考察组开展考察工作。
3.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教职工须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和对学校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4.各考察组需按照校党委统一要求,遵守考察工作纪律,严格保密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谈话情况。
5.各考察组于7月2日下班前完成考察工作,并于7月2日下午17:00之前完成并提交考察材料。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