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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工作方案(南林委〔2018〕56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强化教师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意见》(苏教委[2017]7号)精神,结合学校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围绕教学科研中心,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立足教师党支部实际,全面实施“双带头人”(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完善建设标准,强化教育培养,着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为新时代学校党建和教学科研业务双融合、双促进的中坚骨干力量,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与创新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深入推进国家“双一流”高校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实现学校第十六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积极引导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热心党建工作,自觉在教学、科研和党建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建工作引领教学科研,以教学科研成效体现党建工作水平,推进党建工作与教学科研同频共振有机融合。

    ——持续提升教师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教学科研、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和教学科研双促进双提高。

——建立健全教师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训、作用发挥、激励保障和管理考核工作机制,有效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

     通过努力,使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比例逐年提高,2018年年底前达到85%以上,2020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三、具体任务

    (一)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

    1.明确工作职责。教师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工作职责: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院系党组织决议,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建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加强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为契机,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做好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教育培养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等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经常听取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正当权利,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组织协调力量和资源为师生办实事好事,解决涉及师生利益的实际困难。

    2.严格选拔条件。“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务工作;具有一定的业务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能够在教育教学、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起到带头作用,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团队管理经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够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3年以上党龄。

    3.改进选配方式。教师党支部书记的选配,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具体指导下,由各学院级党组织(含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一般由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暂时没有“双带头人”人选或新成立的教师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可由学院级党组织直接指派;提倡将符合条件的系(室)主任、实验室负责人选配为教师党支部书记;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重把优秀党员教师培养为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和支部委员,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并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培养锻炼。

    (二)强化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

    1.完善培训体系。校党委和各学院级党组织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干部培训整体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校党委负责制定总体培养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学院级党组织负责实施日常培训,整合培训资源,规范培训内容,组织分级培训,确保培训实效。一般每3年组织安排1次校级集中轮训,教师党支部书记每年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个学时。

    2.丰富培训内容。坚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础,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思想政治素质;针对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特点,加强群众工作、党务工作、学术工作等方面能力的培训,切实提高教师党支部书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教学科研、联系师生员工和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能力。

    3.创新培训方式。针对党员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特点,采取任前培训、示范培训、专题培训、集中轮训,以及集中授课、在线学习、案例教学、专题讨论、考察体验、经验交流等多种方法方式进行培训。注重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三)完善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激励保障

    1.创造良好环境。各学院级党组织要从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支持教师党支部书记,指导帮助其尽快成长成才;学院级党组织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与教师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1次以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事关改革发展重大事项,或事关全体教职员工切身利益事项时,应邀请教师党支部书记列席。

    2.保障工作待遇。把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作为职级晋升、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进修研修等重要参考内容,教师党支部书记任职经历,作为学校选拔处级党政干部的重要条件。校党委和各学院级党组织要注重建立党建阵地、经费等专项保障制度,保证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待遇,如计算工作量、纳入绩效考核、发放岗位津贴等。

    3.促进作用发挥。各学院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制度,发挥其在本单位教职工职称评定、干部选任、学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校党委在后备干部遴选、干部选任时,对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将予以优先考虑。

    (四)严格教师党支部书记的管理考核

    1.建立目标责任制。教师党支部书记要根据学院级党组织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等业务工作实际,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与行政负责人一起,研究制定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

    2.加强考核考评。各学院级党组织要将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建立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实行党建和业务工作综合考评。每年通过党员、群众评议和上级党组织考评等方式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建立完善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履职情况档案。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情况作为评优树先、奖励表彰、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强化管理监督。各学院级党组织要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履职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党员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等不称职的党支部书记,要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调整。

    四、组织实施

    (一)抓好部署推进。校党委要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纳入学校党建工作、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研究和专项督查。党委组织部和学院级党组织要每年对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坚持梯次推进、精准施策,有序有力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各项工作。

    (二)履行主体责任。各学院级党组织要把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对所辖教师党支部的设置情况、支部书记基本情况、支委结构、作用发挥情况、党员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等情况进行全面调研摸底,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学院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学院级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检查指导教师党支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培育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实现培育工程目标任务的有效途径。

    (三)强化指导责任。校党委组织部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履行牵头抓总、指导督导、典型推广等职责,要把“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作为学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要注重总结推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有效推动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顺利实施。

    (四)形成长效机制。要热情关心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和成长,切实增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岗位吸引力和职业成就感。要坚持实绩导向,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表现一般的教师党支部书记及时调整。各学院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实现党建工作与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有机融合的方式与途径,及时凝练实施“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的做法与经验、特色与成效,并将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