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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问答

1.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是根据党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提出来的。“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指在工作上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需要与可能的关系,把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指发展新党员要注意结构合理,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慎重发展”,是指必须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履行入党手续,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来。

2.为什么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答: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是为了保证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办理入党手续,不是单纯的技术性工作,而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对申请人的一次严肃的教育和审查。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3.什么人可以申请入党?是否只有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才能写入党申请书?

答:不是。申请人的条件见党章“党员”第一条。申请人如暂时还不具备党员条件,也可以向党组织提出申请,以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更好地受到培养和教育,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4.信仰宗教的人能否入党?

答: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是唯物论者和无神论者。共产党只能信仰马列主义,不得信仰宗教。对信仰宗教或有浓厚宗教感情的人不能发展入党。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在信教比较普遍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要把信教同参加某些民族风俗活动区别开来。对于主要是为了尊重或随顺民族风俗,参加的有关活动如婚丧仪式和群众性节日活动等,不应视为信仰宗教或参加宗教活动。

5.能否动员非党同志写入党申请书?

答:申请入党必须自愿。在非党同志没有提出入党要求的时候,不能采取动员的方式要他们写入党申请书。但对于那些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生产、工作、技术骨干,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人,党组织要主动关心和帮助他们,对他们进行思想教育。可以有意识地让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他们逐步提高对党的认识,提高政治觉悟,促使其在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自愿地提出入党申请。

6.写了入党申请书后长时间没有被吸收入党,要不要再写申请?

答:有的同志提出申请已有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这期间形势、环境以及个人思想情况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果个人对党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或者有什么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向党组织说明,重新写入党申请书也是必要的。如时间不长,并且没有重大问题需补充说明,也可不再写入党申请书。

7.招聘、借调、在职学习等人事关系不在学校的流动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答:对于招聘、借调、在职学习等人事关系不在学校的流动人员,如果在学校连续工作、学习不满一年的,应向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提出申请。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向我校有关党支部提出申请,党支部应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但不宜吸收入党。如果连续工作、学习满两年以上,经征求其原所在单位(所在地)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发展入党。

8.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是否可以重新入党?

答: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影响其以后入党,曾经被党组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经过党组织的教育,确实改正了缺点、错误,要求入党的,可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党。

9.为什么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

答: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长期以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所以始终强调这一要求,是因为,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一个青年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应首先加入共青团组织。1992年中央组织部和团中央联合召开的全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座谈会要求,要使“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重要来源。

10.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答:我校规定的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的,若要发展,须再次听取所在团支部意见。但可不必重新填写推荐意见,只将所在团支部的推荐情况在原推优表上注明即可。

11.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答: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同阶段的带有特定涵义的三个概念。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准。凡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书面入党申请的人,都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确定为培养对象的申请入党人,都称作“入党积极分子”;一般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拟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通常“申请入党人”也泛指被党组织吸收之前的要求入党的同志。

1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是什么?

答:在已写申请报告的同志中,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由党小组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后确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13.怎样确定培养联系人?

答:党支部要选派对积极分子比较了解,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的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工作。联系人要定期把有关情况向支部汇报。

14.培养联系人的职责是什么?

答:⑴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熟悉党的基本知识,逐步端正入党动机,创造入党条件。⑵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做出负责的汇报。⑶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指出其优缺点和努力方向,督促其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和不足,严格要求自己。⑷按照党支部的要求,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做出客观全面的考察意见。

15.党小组应如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答:⑴发现并向党支部推荐申请入党人为入党积极分子;⑵落实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计划和措施;⑶协助支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工作表现;⑷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情况,并向支部汇报;⑸根据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16.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答: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使积极分子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

(2)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主要是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党员义务和权利等。使积极分子掌握党的基本精神,认识党,了解党,用党章来规范自己的行动。

(3)党的最终目标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使积极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的人生观,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而努力工作。

(4)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积极分子懂得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5)端正入党动机的教育。使积极分子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经得起党组织的考验和审查,做到信念不变,查找差距,努力争取。

17.党组织应如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答:(1)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学习,组织听党课;

(2)个别交谈;

(3)吸收参加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

(4)组织学习优秀党员事迹;

(5)组织参观、访问、看录像等活动。

18.为什么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

答: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提出的入党申请,只是他政治信仰、立场、态度、决心和愿望的声明。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既要看他的声明,更重要的是要看他的行动。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定期考察,就是对他们的行动和声明是否统一的检验。这样做是十分必要的,是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党的队伍的重要措施。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一次,考察结果作为衡量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19.对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的方法和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考察的主要内容:

(1)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和入党动机;

(2)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3)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4)工作学习表现和完成任务情况,在群众中的威信;

(5)能否严守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考察的方法:

(1)日常考察。即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考察。可通过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也可以向群众了解积极分子的一贯表现。

(2)任务考察。即有意识地分配给积极分子一些工作和任务,或要求他们组织一些活动,提出具体要求,观察其表现。

(3)活动考察。即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一些活动,了解他们的心得体会,思想反映。

(4)关键考察。即观察和了解积极分子在关键时刻和大是大非面前的态度和行动,这种关键时刻往往能深刻地反映出积极分子的觉悟程度。

20.为什么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主动地向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

答:为了求得组织上的帮助与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主动地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应实事求是,培养联系人要签阅意见,并针对性地进行谈话,并纪录谈话情况,使积极分子能够从中得到帮助。

21.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党组织应如何处理其有关材料?

答:申请入党的同志和积极分子因调动工作或毕业分配离校,党支部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及时转往其新的单位的党组织。

22.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答: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基本符合标准的,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列为发展对象前,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听取培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过程及其意见;

(2)听取党小组的意见;

(3)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是28岁以下的团员青年必须有团组织推荐意见,团组织推荐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

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和表彰的入党积极分子,已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不需经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直接列为发展对象。

23.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⑴一般应是经过一年左右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见《实施细则》第十条),本人对党有正确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作风正派,能自觉以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⑵政治审查合格;⑶发展前的培训合格(见《实施细则》第十二条);⑷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多数群众认为其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⑸是28周岁以下的共青团员的,应经过团组织推荐。

24.为什么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内容、范围和基本方法是什么?

答: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我们党是政治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目的,是为了使党组织对申请入党人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便于党组织掌握他们的政治历史和政治表现,知道他们的政治立场和对重大原则问题的态度。避免敌对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腐败分子和其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来。因此,任何忽视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或草率对待政治审查工作的做法,都是对党的建设不负责任的表现。政治审查的内容、范围和基本方法见《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25.如何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有效期为多长时间?

答:发展对象在入党前必须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时事政治。通过培训和经常性的教育,进一步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和纪律,懂得做一名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没有经过培训或虽经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培训的有效期暂定为四年。

26.为什么发展党员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如何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答:党章规定:“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这一规定体现了党的群众路线和接受群众监督的优良传统,有利于全面考察发展对象,保证新党员质量。发展对象生活在群众之中,群众最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情况。群众意见记录,可整理后由反映意见的人签名,也可由主持人和记录人一起签名,以证实所整理意见属实即可。

党支部应采取召开各种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这项工作要由支部委派两名熟悉此项工作的支部党员负责,一人主持,一人记录,但听取的意见要如实向党支部大会汇报,并注意为反映意见的人保密。

基层党支部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之前,要将发展对象基本情况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预审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是否列入当年发展计划、入党手续是否完备,问题是否清楚、有无正式结论,是否经过集中培训,培养时间是否在一年以上等等。

27.发展党员为什么要坚持预审制度?预审的方法和内容是什么?

答:预审是党支部正式讨论发展对象能否被吸收为预备党员之前,由上级党组织对照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发展的必要程序和必备材料进行的初步审核。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防止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党内和防止把已符合党员条件的同志拒之于党的大门之外。没有经过预审或预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预审的方法有:对照党员条件和发展对象审阅材料。

预审的内容主要有:第一,发展对象的年龄是否达到18周岁以上,发展对象是否列入当年发展计划;第二,发展对象的个人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是否清楚,有无重大问题,情节如何,有无结论,政审材料是否完备齐全;第三,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是否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团员是否经过推优,群众反映的总体评价有无提及原则性的错误);第四,发展对象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组织,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第五,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是否完备齐全(如:入党申请书、自传、近期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第六,审查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作为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是否达到一年以上(新生中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一年左右),是否坚持每半年考察1次,发展前的培训是否合格。

28.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答:按照党章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1、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2、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3、预备党员也不能做入党介绍人,但负有推荐、培养、发表意见的责任。

4、为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避免党内外群众的误解,一般不宜由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做其入党介绍人。

5、为了使介绍人能够担负起培养教育责任,一般一名党员不宜同时做几名同志的入党介绍人,不能由不同支部的人当入党介绍人。

29.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

30.入党介绍人怎样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情况?

答:在吸收新党员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要将发展对象的全面情况向全体党员作负责的介绍。这与志愿书填写的“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应当是一致的,但是不宜照本宣读,而应当比较详细、具体地介绍清楚,以便于支部大会讨论和表决。

31.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会前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1)召开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2)草拟支部大会决议,提供支部大会讨论;

(3)找入党申请人个别谈话,指导他作好向支部大会汇报的准备,并且正确对待可能提出的意见;

(4)通知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大会;

(5)布置会场等。

32.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主要程序是什么?

答:(1)清点人数。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不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举行。

(2)入党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对其能否入党表明自己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5)到会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

(6)入党申请人谈自己听取党员发言后的感想,表明自己的态度。

(7)出席会议享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8)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33.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答:(1)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

(2)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遇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但在会前已向支部作了负责的介绍,支部大会可以讨论。如果两名介绍人都缺席,支部大会应改期举行。

(3)入党申请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否则也应改期,大会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席。

(4)讨论票决时,原则上允许党员弃权,但不应提倡,党员应明确提出自己的疑问和意见,不应随便放弃表决权。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34.入党申请人为什么必须参加讨论自己入党问题的支部大会

答:发展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这是接收新党员工作中的重要程序之一。在讨论时,申请入党的同志要在支部大会上汇报自己的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表示本人自愿加入党组织和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决心,让到会党员了解、审查自己够不够入党条件,能不能入党。在这个会上,支委会要提出审查意见,党小组、入党介绍人要发表意见,指出申请入党的同志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与会同志要根据党员条件,联系入党申请人的表现,展开讨论,发表看法。这些对申请入党的同志无疑是很大的帮助。支部大会上,对同志们提出的问题,申请人需要回答;对于组织上和同志们的意见,申请人也要表示态度。申请入党的同志参加支部大会,既是接受组织审查,又是听取同志们帮助教育的好机会,使申请入党人一开始就受到党的实际生活的教育。所以申请入党的同志一定要参加讨论自己入党问题的支部大会,并应抱积极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的情况。诚恳地听取同志们提出的意见。

35.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多少票数为通过?

答: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含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赞成意见)方为通过。

36.在审批预备党员前为什么要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谈话内容是什么?

答:指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一方面是为了使上级党组织直接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增强责任感,保证审批的正确性和新党员的质量,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另一方面通过谈话,有针对性地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因此,上级党组织必须认真负责地选派专人做好审批前的谈话工作。

谈话内容见《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1点。

37.党委(党总支)如何审批预备党员?

答:审批预备党员,主要审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在审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时,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主要看他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在历次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看他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他能否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能否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审批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主要看发展党员是否按照党章和《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有没有违反规定的问题,以及《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经过审批,发展对象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经党委(党总支)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即可批准入党。

38.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的审批时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党委(经党委授权的党总支)对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超过三个月的,必须经过支部大会复议,再报上级党组织审批。超过六个月的,必须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39.院党委审批支部接受预备党员的决议后,还有那些必要的手续?

答:(1)填写批准接受新党员通知书;(2)到组织部领取所配发的预备党员考察表、宣誓用新党员通知书等;(3)从积极分子库转储新党员;(4)按照样表格式填写《新发展党员情况备案表》报组织部。

40.申请入党人毕业离校或调离后,能否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

答:申请入党人毕业或调离前后,原单位党组织不能再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而应当认真负责地将对其培养教育的情况和考察材料,转给接收单位的党组织。至于能否发展入党,由接收单位党组织决定。有的党组织趁申请入党的人调离之机,不坚持原则,违反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入党手续,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能允许的。遇有这种情况,接收单位党组织应坚持党的原则,予以抵制,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上级党组织应严肃处理。我校毕业生离校前三个月内不予发展。 

41.发展对象被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如何宣布?

答:党支部在接到上级党组织的批准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支部在通知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时,还应告诉他入党时间、预备期限,预备期中应注意的问题、党的生活制度、缴纳党费规定等事项,以便他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42.为什么预备党员要进行入党宣誓?

答:入党宣誓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必须认真履行的程序。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是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有效的形式,也是预备党员庄严地表达自己的信仰和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终身的仪式。它本身体现着高度的庄重性、严肃性,可以使预备党员终生牢记自己的誓言,并努力付诸实现。

43.入党宣誓仪式有哪些程序?

(1)唱《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说明举行入党宣誓的意义,宣布宣誓人的姓名及其入党时间;

(3)预备党员面向党旗宣誓;

(4)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

(5)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表决心;

(6)党员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讲话。

44.入党誓词的内容是什么?

答: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45.为什么党组织要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答:预备党员刚刚进入党内,对党还缺乏全面、彻底的了解。另外,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虽然已经进行了一定时间的教育和考察,但他们入党后能否真正履行党员义务,在群众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还需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践锻炼作进一步的了解和考察,一方面使其进一步明确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明确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总任务。另一方面,党组织通过对其进一步的考察,确定能否近期转为正式党员,从而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

46.应如何继续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答:1、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路线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不断提高对党的认识,提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2)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真正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3)正确对待预备期的教育,使他们懂得预备期的意义,努力发扬成绩,改正缺点,自觉接受党组织对自己的教育和考察。

2、考察的主要内容:

(1)考察了解他们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是否具备共产主义信念,特别是要考察他们在政治风浪中立场观点和对党的事业的态度;

(2)考察了解他们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的纪律,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作用;

(3)考察了解他们能否履行党员义务,能否为党和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个人利益;

(4)考察了解他们能否克服入党时的缺点和不足之处。

3、教育考察的方法:

(1)集中教育,如举办预备党员学习班、上党课等;

(2)指定联系人(一般是预备党员的入党介绍人,也可以是其他正式党员),听取本人思想汇报(一般每季度一次),进行个别谈话、交心;

(3)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有意识分配给一定的工作,或交办某项任务;

(4)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

(5)预备党员至少每季度书面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4、定期研究讨论。党支部每季度要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评,听取联系人的汇报,分析研究预备党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表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的考评情况,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并及时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作为能否转正的依据。

47.如何做好长期在外工作的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答: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所在地党组织,由所在地党组织负责继续进行培养和考察。如因某种情况不能转移组织关系,本单位党组织应采取多种方法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考察工作,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党组织要经常向他们传达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党内有关文件精神,向他们布置学习任务,并进行检查。对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本单位党组织应根据本人的申请,按期讨论其转正问题。特别要注意滞留组织关系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48.为什么预备党员要经常主动地向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

答:为了求得组织上和培养联系人的帮助与教育,预备党员应通过组织生活会、个别谈心或书面汇报等形式,积极主动地向培养联系人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应该实事求是,对成绩、问题评价要恰如其分,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都要重视,并有回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研究改进的办法,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使预备党员从中得到教育和帮助。

49.预备党员从何时起开始交纳党费?

答: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入党之日那个月起开始交纳党费。

50.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有什么不同?

答:预备党员同正式党员的权利有些不同。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其它权利和义务则同正式党员一样。

51.预备党员转正有哪些环节?

答:1、转正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用钢笔或毛笔书写),若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未及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党组织要进行启发教育。转正申请报告一般可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写简况。说明何时入党,何时预备期满,正式提出转正申请。

第二部分写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这部分要写得具体详细,要实事求是写清楚成为预备党员以后,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及其它方面有哪些进步和提高;对照党员标准,看看自己哪些经过努力做到了;哪些做得不够,还有什么缺点和不足。在讨论自己入党时,对党组织和党员提出的缺点,自己是否改正了,表现在哪些方面;还未改正或未完全改正的,又是什么原因。

第三部分写今后的努力方向。

第四部分写其它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3)党支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等形式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部委员会审查,根据本人申请,联系人考察意见,党小组研究意见及群众反映,对照党员条件,综合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然后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院党委组织转正答辩,答辩结果提交支部大会。

2、支部大会

(1)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

(2)联系人汇报对预备党员的培育、教育、考察情况;

(3)支部委员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中的表现,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

(4)全体党员讨论,并表明自己的意见;

(5)票决。同吸收党员时的票决方法。

3、党委审批。党委(经党委授权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5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本人因故不能出席,能否讨论?

答: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除丧失活动能力者外,本人必须参加。如本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53.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培养联系人因故不能出席,能否讨论?

答: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两名培养联系人都应出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其中有一人不能出席,并在会前已向支部做了认真负责的介绍,支部大会可以照常讨论。如果两人都不能出席会议,应改期讨论。

54.审批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⑴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严格进行审查。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⑵要在3个月内召开会议讨论审批。审批时必须经集体讨论表决、决定;⑶审批结果,要填入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并及时通知其所在党支部。党支部要将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55.院党委审批支部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后,还有那些必要的手续?

答:(1)填写批准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2)录入转正时间和转正情况,维护党员库中当年转正党员的转正情况;(3)按照样表格式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备案表》报组织部。

56.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表现突出,可否提前转正?

答:根据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表现突出,正说明他合格地经受了党组织的考验,可以作为党组织决定其按期转正的依据,但不能提前转为正式党员。

57.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或出国,其转正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织应及时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在预备期内如遇调动,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将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原因、能否转正的意见,负责向调入单位的党组织介绍清楚。预备期未满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对其考察教育的情况向调入单位党组织作负责的介绍,其转正问题,由调入单位组织负责办理。

在预备期内如遇出国,按期回国后,办理转正手续。

58.延长预备期算不算一种党纪处分?

答:预备党员被延长预备期,是因为其尚不具备正式党员条件,还需继续进行考察,这同党员因犯错误受到党的纪律处分是两回事。所以,延长预备期不是一种党纪处分。

59.延长预备期一般多长时间?

答:党章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所以,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预备党员,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半年至一年,但不能超过一年。时间再短就起不到继续考察和教育的作用,因为一个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人,改正缺点和错误,到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转变,需要有一个过程,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考察,也需要一定的时间。相反,如果延长预备期时间过长,也不利于教育和督促预备党员严格要求自己,也就失去延长预备期的实际意义。

60.被延长预备期的预备党员,延长的预备期未满,可否提前转为正式党员?

答: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是为了对其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延长的时间是根据预备党员的问题确定的。延长预备期未满的不能提前转为正式党员。

61.预备党员资格可否提前取消?

答: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在特殊情况下,如预备党员因犯罪被逮捕法办时,可以提前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62.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是不是党纪处分?

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党纪处分。只是说明预备党员不具备党员条件。这同党员犯错误受党籍处分是两回事。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同志,经过努力,还可以重新入党。

63.为什么党龄要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时算起?

答:一个党员的党龄,是表示他在党内生活和工作的实际经历。由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而他在党内的生活和工作就不能不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当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后,他在党内的生活和工作才不受这些限制。所以,规定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而不从入党之日算起。

64.由于组织上的原因,造成延期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党龄应从何时算起?

答:对由于组织上的原因,造成延期讨论转正的预备党员,只要本人具备党员条件,应及时转为正式党员,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65.如何对党员材料进行归档整理?

答:在预备党员转正审批结束或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教职工党员工作单位变化并转出组织关系以后,进行党员材料的整理归档。应归档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有关证明材料等。列出归档材料转递清单后,分别与有关单位进行材料交接,如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党员应归档材料送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成教学生应归档材料送应用院、在职教职工党员应归档材料送人事处档案室。材料交接过程中,要请接受材料的单位签收材料清单,并确保材料不要遗失。注意:组织关系滞留学校的学生预备党员材料不要归档,由各基层党委保管,便于继续对其进行培养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