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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部分单位党组织设置的通知(南林委〔2017〕97号)

各学院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院(系)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学院级党组织工作暂行条例》和机构调整情况,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一、撤消中共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成立中共南京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直属支部委员会。

二、撤消中共南京林业大学体育教育部直属支部委员会,成立中共南京林业大学体育教育部总支部委员会。

 

中共南京林业大学委员会

20171227